毫达茶馆法聊 ll 新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对企业的影响
作者: 孙顺发 发布时间: 2025-04-020《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6月1日起实施,旨在解决中小企业账款拖欠问题。其制定背景主要源于中小企业长期面临的账款拖欠问题,这一问题严重影响了中小企业的现金流、经营稳定性,甚至威胁到其生存。
中小企业(尤其是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长期面临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的账款拖欠问题,部分账款拖欠周期长达半年甚至数年。根据工信部数据,2020年前后,全国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规模超过10万亿元,其中逾期账款占比显著,导致大量中小企业资金链紧张甚至断裂。
中小企业的“三角债”在不断问题恶化。由于核心企业(如国企、大型民企)拖欠中小供应商款项,中小企业被迫通过借贷或拖欠下游企业维持运营,形成恶性循环,加剧了全行业的资金风险。同时,在政策与法律环境的推动下,国家也在不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战略需求。因为中小企业贡献了我国50%以上税收、60%以上GDP、80%以上就业,但其生存环境受账款拖欠严重制约。 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首次提出“不得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但缺乏具体执行机制。
从法制角度讲,原有法律约束力不足。《合同法》和《民法典》虽规定“按约定支付”,但未明确账期和违约责任,中小企业维权成本高、效果差。 例如部分地方政府或国企利用优势地位,通过“背靠背条款”(如“收到甲方付款后再支付”)或商业汇票变相延长账期,中小企业难以抗衡。另外,从社会与经济层面的直接动因看,疫情的冲击加剧了现金流危机。2020年新冠疫情导致中小企业收入锐减,但应付账款刚性支出不变,账款拖欠问题进一步凸显,部分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倒闭。同时,供应链稳定性受威胁 ,如核心企业拖欠账款导致中小供应商停产、裁员,甚至引发区域性供应链中断(如汽车、电子行业),影响经济复苏。
条例的立法目标旨在打破“大企业欺压小企业”的行业潜规则,建立公平交易环境;缩短账期、降低融资成本,缓解中小企业现金流压力; 通过信用惩戒和公开曝光,倒逼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合规支付; 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中小企业发展信心。
本条例适用主体主要为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这些主体在与中小企业开展业务往来时需严格遵守条例规定,确保及时支付款项。具体适用规则如下:
一、核心适用主体
1. 机关和事业单位,范围包括各级行政机关(如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事业单位(如公立学校、医院)等使用财政资金的主体。
2. 大型企业,根据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超过中小企业标准的企业(如制造业从业人员≥1000人,营业收入≥4亿元)。
二、中小企业的角色与要求
1. 被保护对象:
a、条例保护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中小企业**(需主动向交易方声明自身规模)。
b、若对规模认定存在争议,需通过工信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或地方主管部门核定。
2. 例外情形:
a、若中小企业未主动声明自身规模,可能无法直接援引条例维权;
b、中小企业之间的交易不适用本条例(仅约束“大对小”交易)。
三、特殊主体的补充说明
1. 国有企业:
国有大型企业(含央企、地方国企)需履行与民营大型企业相同的义务,管理人员因拖欠导致严重后果的将面临追责。
2. 供应链核心企业:
作为供应链金融的关键方,需配合中小企业应收账款确权,否则可能影响其信用评价。
3. 行业协会与平台企业:
行业协会需引导会员企业合规支付;电商平台等新型主体若符合“大型企业”标准,也需遵守条例。
四、不适用的情形
1. 自然人之间的交易(如个人向中小企业采购);
2. 中小企业之间的交易;
3. 境外主体与境内中小企业的交易(除非合同约定适用中国法律)。
接下来,我们从条例对现金流的影响、合规风险,以及背靠背条款、汇票支付、供应链金融等具体问题来分析。
关于现金流的影响,条例规定机关事业单位要在30天内支付,大型企业60天,这应该缩短账期,改善现金流。但可能有些企业之前依赖较长的账期,现在需要调整,可能面临短期资金压力。另外,逾期利息的规定可能促使及时付款,减少坏账风险,但中小企业可能需要在催收上投入更多资源。
合规风险方面,企业需要主动告知自己是中小企业,否则可能影响权益。还有合同条款需要调整,比如不能有背靠背条款,不能用汇票强制支付。保证金方面只能收法定的几种,不能用其他形式,这可能影响原来的保证金管理方式。另外,公开逾期支付信息的要求,企业需要建立内部机制来跟踪和公开这些信息,否则可能面临处罚。
背靠背条款被明确禁止了,之前可能有合同依赖第三方付款进度,现在必须直接支付,这对中小企业是好事,但大型企业可能需要调整合同,否则会有法律风险。汇票支付方面,条例规定不能强制使用,变相延长账期,中小企业可能面临被要求接受汇票的压力减少,但需要确保合同中有明确约定。
供应链金融方面,条例提到支持应收账款融资,要求大型企业在30天内确认债权,这可能促进中小企业利用应收账款融资,降低融资成本,但也需要中小企业及时确权,否则可能影响融资效率。另外,金融机构可能更愿意提供信贷,但中小企业需要合规管理应收账款,避免纠纷。
合规风险还包括定期公开逾期信息,如果中小企业没有及时处理,可能影响信用记录。还有投诉处理机制,如果被投诉,企业需要配合处理,否则会被约谈或限制措施。法律责任的加强,比如对管理人员追责,可能促使大型企业更重视合规,中小企业也需要了解自己的权利,避免被打击报复。
经过以上总结,《条例》的实施对中小企业来说整体是利好,缩短账期、规范支付方式,但企业需要调整内部流程,确保合规,否则可能面临罚款、信用降级等风险。在现金流方面,虽然预期回款加快,但短期内可能需要适应新的账期管理,同时利用供应链金融工具来优化资金流。
《条例》修订内容对中小企业的现金流管理和合规能力提出了新要求。结合条例内容及政策解读,中小企业可能面临以下影响和风险:
一、现金流与账期管理的影响
1. 账期缩短的机遇与挑战
a、机遇:根据修订后的《条例》,机关事业单位需在货物/服务交付后30日内付款(合同最长不超过60日),大型企业则需在60日内支付,且禁止以“第三方付款进度”或“收到第三方款项”作为支付条件(即禁止“背靠背”条款)。这将缩短中小企业的应收账款周期,提升资金周转效率。
b、挑战:部分中小企业此前可能通过延长账期换取订单,新规实施后若无法适应快速回款要求,可能面临短期内现金流压力,尤其是依赖大客户的企业需调整资金规划。
2. 逾期利息的强制适用
若合同未约定逾期利息,企业可要求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高于原《民法典》一般标准)。这一规定虽保障了中小企业权益,但也可能引发与付款方的纠纷,需在催收环节投入更多资源。
3. 供应链金融的优化与风险
a、《条例》明确支持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融资,并要求大型企业在30日内确认债权债务关系,这有助于中小企业通过供应链金融工具缓解资金压力。
b、 风险点在于:若中小企业未及时确权或融资机构对账款真实性要求提高,可能影响融资效率。
二、合规风险与合同管理
1. 合同条款的调整压力
a、禁止“背靠背”条款:原合同中常见的以第三方付款为支付条件的条款被明确禁止,中小企业需重新审核现有合同,避免因条款无效导致权益受损。
b、非现金支付限制:强制使用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非现金支付方式被禁止,企业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支付方式,防止变相延长账期。
2. 保证金的规范化管理
除法定保证金外,禁止收取其他保证金,且不得限定为现金形式(需接受保函)。中小企业需调整保证金管理流程,避免因不合规操作被追责。
3. 企业规模认定的主动申报
中小企业需在订立合同时主动告知自身规模类型,否则可能影响后续维权。若对规模认定存在争议,需通过官方平台或地方主管部门解决,增加了合规成本。
三、监管与信用风险
1. 逾期信息公开的约束
机关事业单位需每年3月底前公开逾期支付信息,大型企业需通过年度报告公示,逾期严重者将被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平台,限制财政支持或资质评定。中小企业需建立内部账款跟踪机制,避免因未及时申诉导致信用受损。
2. 投诉处理与法律追责
a、全国统一投诉平台上线,处理时限缩短(受理后10日内转交,30日内反馈结果),但中小企业需确保投诉内容真实,避免被认定为“恶意投诉”。
b、 对国有大型企业的管理人员追责条款(如因拖欠导致不良后果需处分)可能间接促使中小企业更积极维权,但也可能面临被打击报复的风险。
四、行业与政策协同风险
1. 行业自律与协会角色强化
行业协会被要求引导大型企业规范支付行为,中小企业需关注行业动态,利用协会提供的纠纷处理服务,但同时也可能面临行业内部的不公平竞争压力。
2. 审计与财政资金的严格监管
政府项目资金需确保到位,禁止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项目时需严格审核资金落实情况,避免因政策执行不到位导致回款延迟。
总结与建议,《条例》的实施整体利好中小企业,但企业需从以下方面应对风险。首先,优化现金流管理,缩短账期预测,利用供应链金融工具对冲资金压力。 其次,加强合同合规审查,修订合同条款,禁止“背靠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