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开微信,扫一扫二维码
订阅我们的微信公众号

首页 专业人员 业务领域 毫达概况 人力资源 法律产品 毫达公益 毫达学术 最新动态 联系我们 搜索 CN EN JP

毫达律师代理百万借款合同无效案大获辩护成功

发布时间: 2026-10-100

近日,四川毫达律师事务所杨城律师代理原告李女士与被告赵女士、孙先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收到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2026)川01x民初14xx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令被告孙先生向原告李女士偿还截至2026年6月11日的借款本息1,026,525.57元,并支付后续利息,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原告核心债权获法院支持。

案情回顾:多笔借款引发争议

李女士与赵女士、孙先生系多年好友,赵女士、孙先生系夫妻关系。2023年至2024年期间,孙先生、赵女士因经营投资、资金周转等多次向李女士借款。后因还款问题产生争议,李女士委托四川毫达律师事务所杨城律师提起诉讼。

诉讼中,被告方提出多项抗辩,包括原告系职业放贷团伙成员、借款合同应认定无效、部分款项系投资款而非借款、部分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等,并主张利息不应支持。

代理亮点:精准梳理,逐一击破

面对复杂的款项往来和多类型抗辩,杨城律师围绕借贷合意、款项交付、还款抵扣等关键事实,提交借条、银行流水、微信聊天记录、征信报告等证据,逐笔梳理款项性质、时间、金额及利息计算方式。

针对被告“投资款”抗辩,杨城律师指出,被告未提供投资协议,也未就投资风险负担等作出合理解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针对“职业放贷”抗辩,杨城律师强调,被告提交的与案外人聊天记录、银行流水等与本案借贷关系无关,不能证明原告参与职业放贷。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律师意见,认定案涉32万元款项为借款而非投资款,被告相关抗辩证据不足。

法院判决:百万本息获支持

法院经审理认定,李女士与赵女士之间的40万元借款及5万元借款成立,其中45万元已通过还款抵扣清偿;孙先生尚欠借款本息应按先息后本及优先到期债务规则计算。截至2026年6月11日,孙先生尚欠借款本息1,026,525.57元。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孙先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李女士偿还截至2026年6月11日的借款本息1,026,525.57元;后期利息以45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0%计算,以394,721.64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均自2026年6月12日起至本金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4,492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孙先生负担。

律师提示

杨城律师表示,民间借贷案件中,借条、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至关重要。多笔往来更需及时对账,明确还款抵扣顺序。本案中,通过精准梳理证据和利息计算,最终帮助当事人获得法院支持,维护了合法权益。四川毫达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秉持专业、尽责的服务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To Top